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上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一、重修对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课程正常考核不及格且经补考后仍然不及格者。
2.重修考核不及格且经补考后仍然不及格者。
3.课程被取消考试资格或擅自缺考者。
4.课程考试(考核)违纪或作弊者。
5.单独开设的实验、实习、实训课及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
6. 对课程考试成绩不满意者。
二、重修报名、交费时间和方法
1.报名、交费时间:申请重修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交清重修课程学分学费后,方可参加重修,未按时报名和交清重修费的将被删除重修选课记录。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2:00至10月10日23:59。 交费时间:2023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6日23:59。
2.在校生报名方法:申请重修的在校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报名选课。
3.非在校生报名方法:非在校生在规定时间向本学院申请重修,各学院汇总非在校生报名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教务处。
4.重修交费方法:登录微信公众号“广现职院圈”交费。
终审:gxxdjk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