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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2年下半年CET和B级考试防疫须知

来源:文/图 陈凤 发布时间:2022-11-18 16:34:35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2022年下半年CET和B级考防疫须知

 

为确保2022下半年CET和B级考顺利举行,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防疫要求

(一)考前7天申领广西健康码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须于考前7天以上通过微信搜索“智桂通”等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

(二)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

(三)有相关异地旅居史考生主动进行报备。返桂来桂、区内有本土疫情县(市、区)7天内旅居史的考生须提前48小时与考点所在地所属社区(村、屯)报备,报备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智桂通”进入“广西健康码”选择“出行申报”填写。考生要抵达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根据风险等级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为确保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建议异地考生按照考点所在地防疫要求及时返回。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防疫政策造成无法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7天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避免接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五)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返桂考生区内往返考点考生及跨校借考生(以下统称校外考生)应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均可,下同)进入考点。对于考前7天从区外返桂来桂(除高风险区外)及有区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是指核酸检测证明时间要求在考生《准考证》的“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以报告出具的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证明只有出具日期但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以显示日期当日23:00为准。

(六)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考前出现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就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检查,并出具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

二、考生考试入场要求

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和防疫核验。

(一)体温检测。考生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现场提交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才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

(二)身份和防疫核验。考生凭准考证、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广西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参加考试,本校考生按本校防疫要求入场,校外考生还应提交《广西2022年下半年CET和B级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考前7天从区外返桂来桂(除高风险区外)及有区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不得正常参加考试

(一)广西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三)有区外及区内高、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四)不能提供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对于考前7天从区外返桂来桂(除高风险区外)及有区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但未能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现场测量体温等于或高于37.3℃或身体异常,无法提供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无法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招生考试机构或考点根据医疗专业评估建议研判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

(六)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不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被认定为不具备健康应试条件的考生。

四、应试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

如遇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考生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

、考试退费

(一)退费条件。

1.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

2.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

3.考前7天有境外及国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

4.因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健康监测期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5.考试前已被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6.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退费申请。

考生应在2022年125日至11日向考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原支付渠道全额退费。

(三)考生需提供的退费证明材料

1.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考试。

证明材料:由考点统一出具证明(须盖有单位印章)。

2.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

证明材料:相应日期的健康码截图。

3.考前7天有境外及国内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

证明材料:考生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所在地区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及当地疫情风险等级(通过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或者“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查询当地疫情风险等级)的截图等材料,应能证明考生到过或居住于相应地区。

4.因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健康监测期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证明材料: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区(街道、村、屯)、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盖有单位印章)或其他有关材料,能证明考生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健康监测期

5.考试前已被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证明材料:显示考生信息的医院诊断书。

6.因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证明材料: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

、注意事项

(一)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校外考生考前可电话联系各考点咨询相关防疫政策。

(三)考生可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gxeea.cn/)或“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得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附件

 

广西2022年下半年CET和B级考试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广西2022年下半年CET和B级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有关要求并自愿遵守了解考点所在地及考点的防疫规定,并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不属于尚在随访及医学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没有与来自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目前没有被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

    二、本人在考前7天起,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且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在进入考点时上交本承诺书,出示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三、在进入考点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的情况,将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取得医疗机构出具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疗证明,并在到达考点后向考点提交。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异常的情况,自愿接受考点的防疫处置。

    四、按规定完成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能向考点提交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从区外返桂来桂(除高风险区外)及区内低风险地区、7天内有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等行为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承诺人签名:              进入考点时间:  


终审:gxxdjk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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